我們的工作是提供飛行人員所需要的天氣資料,南苑機場是戰鬥機基地,有一個或兩個中隊的P-51型戰鬥機,它們每天掛彈、加油、起飛、落地,因為當時國共內戰正處於關鍵時期,共方完全沒有空軍或防空武力,我們的戰鬥機便掛了炸彈加裝子彈,轟炸掃射兼用。到台灣後約民國五十年左右,我在台中清泉崗基地服務,認識了一位好友姓張,民國三十七年時他在西安機場,也是飛P-51型戰鬥的。他告訴我當時出任務的情況,出發前先有一次簡報,說明該次任務的目的地敵情、天氣等,當時都是目視飛行,雲幕低、能見度差就不起飛或起飛了半途折回。到了戰場上他們倒是十分輕鬆,有時對著幾輛卡車丟彈,若是車上有共軍逃出車外,他們便掃射,至於像電影中所演的如螻蟻一般多的敵人,他們還未曾見過。我問他:「殺了人,你心裡不難受嗎?」他說:「我們稱之為出任務,根本沒有想過你所謂的殺人問題,而且每次任務回來都要作『戰報』,就是說炸了多少輛車子,射死多少名敵人之類的。不過,我們每一次都會誇大一些戰果。有時到了目的地,連敵人的影子都看不到,機上的炸彈和子彈總不能帶回去吧,所以就胡亂丟他一通,射它一通了。」你聽聽這話!萬一傷了老百姓怎麼辦?是不是全世界的軍人都是這樣作戰的呢?
容我再說一遍,是否全世界的軍人作戰時,都不顧及平民的生活、生命呢?(本文摘自「瑪拉寇斯」書第十二章:爺爺的故事)